2023级旅游管理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时间:2024-03-25浏览:230

2023级旅游管理类各班级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3级大类招生类内学生专业分流的通知》,旅游学院2023级旅游管理类专业本科生已按照自主选报原则进行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月25日至3月27日16点15分。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综合楼515室。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学校不再调整。




附件1:旅游管理类2023级专业分流公示.xlsx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