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03学年----2005/2006学年(四学年)
教学考核结果转换套算的几点说明。
按照学校的要求,各等级的基本评定条件是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按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分的排名。
我院按学年评估分排序。其他按学校规定的条件上下调级。
各等级的比例为: B级(含)以上比例不超过当年度(学年)学院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60%,其中A级比较不超过20%,学校要求C级、D级和E级也要有一定的比例,我院现只定至C级。
1.教学工作量是指学院安排的全部工作量(包括本专科教学工作量、研究生工作量、成教工作量及校际互聘工作量)。
2.评估分按教务处提供的分数,若本年度没有评估分,则取其余年度(近五年)评估分的平均值。
3.指导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上调一级
4.省部级以上教科教改研究项目参与人(排名前3),上调一级
5.核心期刊以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上调一级
6.出版教学研究专著,上调一级
7.出版省级以上重点教材(副主编以上或撰写文字3万以上)(要有证明材料),上调一级
8.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奖励(排名前3),上调一级
9.校级重点专业负责人,上调一级
10.教师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仅限05年度和06年度),上调一级(教授不调级)
11.三育人先进个人,子女战略优秀教师等,上调一级
12.年度工作量不足的,下调一级
以上几点只适用于02/03学年至05/06学年。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