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人才,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学校印发了《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希望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应成立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向学生和教师宣传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创新活动;
2、拟订本学院创新活动实施计划;
3、今年项目申报时间:05、06级学生10月份选定项目并填项目申请书;
4、及时分类统计上报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参加创新活动的类别、各类别参加人数等),组织学生申报自主创新项目,学生可根据需要聘请指导教师,并及时填写导师指导卡;
5、推荐创新成果评审专家3—6名;
6、在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自主创新成果评审专家推荐、自荐登记表
2、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自主创新项目专家审核意见书
3、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申请书
4、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自主创新学分申请表
5、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活动基金管理办法
6、浙江工商大学学生自主创新项目导师指导卡
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