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增加博士点数量是学校学科建设的头等大事,为适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对博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的“创新机制、分类管理、提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方针,构筑“加强规划、重在建设、自主自律、规范管理”的新的学位授权体制与运行机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计划在2008年1月上旬召开拟新增博士点学科建设专家论证会。各学院要根据未来5年内拟申报博士点学科的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和申报要求,尤其是申报博士点学科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性,调整拟申报博士点学科结构,科学设置学科研究方向,提出博士点学科建设的发展规划,认真填写《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充分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专家论证会将邀请省内外已获得的相同博士点学科、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知名专家参加。专家论证会听取各个拟申报博士点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的汇报(要求制作PPT),进行提问和答辩;在此基础上,按一级学科对各个拟申报博士点学科,特别是下一轮拟申报博士点学科进行先后排序,提出书面评议意见。学校将根据专家们提出的指导性评议意见和学校学科建设布局等要求,加强统筹协调,确定下一轮申报博士点学科。
召开专家论证会是未来五年,特别是下一轮博士点学科申报重要的准备工作,各相关学院必须引起充分重视。为了保证专家论证会取得应有的效果,各相关学院必须严格按照申报博士点学科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该表将发给所有参加论证会的专家。
填写《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的具体要求如下:
1、各相关学院应对未来5年内,特别是下一轮拟申报博士点学科进行必要的调研分析和科学论证,特别是要对本省其他高校已有的同类博士点学科或可能成为博士点学科申报竞争对手的院校,进行尽可能有理有据的优劣势比较分析,做到知自知彼;并提出积极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步骤。如果未来5年内拟申报多个博士点学科,需列出申报的先后顺序。
2、对于拟申报博士点学科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交叉问题,各学院可以根据申报博士点学科的需要,有效整合全校资源,跨学院组织力量申报。但为此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同一批次博士点学科中,使用同一位教授材料不能超过2人次;
(2)《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中的“Ⅰ-2 本学科、专业点学术带头人及主要学术骨干”栏,与其他申报博士点学科的人员交叉不能超过2人次;
(3)申报不同批次博士点学科的人员交叉不限;
(4)申报同一批次的一级学科博士点与申报二级学科博士点的人员及其材料交叉不限。
3、《申请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必须在2007年12月28日前上报到研究生部林 佳,并以电子版形式发到E-mail:linjia@mail.zjgsu.edu.cn
4、附件4:《学科、专业点学术带头人及主要学术骨干》表格请务必于本周五中午前(12月14日)交到研究生部,请各学院积极配合。
校研究生部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