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0-14浏览:55

引导和支持研究生从事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09)19号)文件规定(见附件一),本轮我校推荐创新项目为4个,其中自然科学类2个,社会科学类2个。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3.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
    4.有能力冲击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5. 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名额:各学院原则上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
    2. 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
    3.研究生部将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省厅规定的限额,排序上报评选结果 
    4.研究生部根据评选结果,10月10日前上报省学位办。

四、项目管理
     按照《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三)进行项目管理。创新项目经费按核定计划下拨,理工类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三: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