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7级研究生校级科研创新基金结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9-10-19 来源:研究生部 本文已被浏览:325次 |
获得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的07级同学: 请于2009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并办理结题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1.结题条件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08〕22号)创新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达到以下标准之一者,作为合格验收的标准。 重点项目须至少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二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一般项目至少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成果字样; 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在省级以上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励; 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被受理或获准。 2.应提交的材料 创新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应填写《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提供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已经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并提供能证明项目研究完成情况的其他有关材料。 3.其他事宜 研究生部将在办理项目结题手续后将剩余20%的资助经费划拨入项目经费卡,项目承担人有义务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上交流研究成果。对于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学校按在校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请获得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的07级同学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到研究生部1040办公室办理结题手续,过期不补。联系人:陈炯奇;电话:28877238. 研究生部 2009-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