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岑海迪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09-12-11浏览:394

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文件

 

浙商大旅游学[2009]第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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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岑海迪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各班级:

规划06乙班岑海迪在20091126日的《投资环境优化与管理》的考试中,没有严格遵守考场规定,考试前没有把复习资料放到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浙商大杭商学〔200953号)第五条之规定,因违纪行为情节轻微,学办研究决定给予岑海迪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希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为培养优良学风而努力。

 

 

 

 

                     

主题词:考场规定  通报批评  决定

抄送:学生家长,各班级

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9年12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