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浙江省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时间:2012-03-06浏览:48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省派科技特派员轮换交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 我校第十批省派科技特派员指标仍为五名,现需在学校在职教职工中选派23名省级科技特派员。欢迎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报名的教职工需交一份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在316日下午4点前交人事处。

联系人: 刘福奇    

联系电话:28877272      

 

                                                  人事处

                                             201236

附:

一、选派条件:

1、对“三农”怀有深厚的感情,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2、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贫困山区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男性职工。

4、工作表现好,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主要权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科技扶贫、服务三农工作。

2、可通过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当地建立利益共同体。

3、主持申报以科技特派员为项目主持人、所驻乡镇为实施基地的省科技特派员扶贫项目(此项目视为重科技重点项目)

三、工作时间

一年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时间驻乡镇工作。

四、有关待遇:

1、享受学校在职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绩效工资按同职级行政人员标准全额发放,经费由学校解决。

2省政府发放差旅费补贴约15000/年(根据路途远近会有所区别),优秀科技特派员省政府另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