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老师:
根据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外〔2005〕21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2011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已列入统计,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及《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省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限报1个。
请于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下沙综合楼1057室。
联系人:唐丽,电话:0571-28877173,640177,E-mail:feixuetangli@163.com或359074812@qq.com
附件1: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
附件2: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
根据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外〔2005〕21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2011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已列入统计,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
二、申报单位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报《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及《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见附件),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2.省内共建单位与省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限报1个。
请于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下沙综合楼1057室。
联系人:唐丽,电话:0571-28877173,640177,E-mail:feixuetangli@163.com或359074812@qq.com
附件1:2012年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表
附件2:2012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