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5-09浏览:392

校内各部门及教师: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 2012年举行第四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数额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5000元;提名奖20项,不设奖金。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
   2. 时间范围
   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评奖已经申报过的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下载《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四、申报材料
  1.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2.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bberry76@mail.zjgsu.edu.cn。
  3. 专著3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3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一)申报方式 
    请各位申报的老师于2012年5月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成果科(综合楼1042室),电子版发到bberry76@mail.zjgsu.edu.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蓓,   联系电话:28877175  


                                        科研处
                                    2012年4月17日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附件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