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老师: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推荐限报1项;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3. 请各位申报人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4点将项目申请书连同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的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送达至下沙校区综合楼科研处1055室。
联系人:赵延敏 联系电话:0571-28877178。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科技处
2013年5月6日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3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2)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申报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2)得到过研究经费资助或出版资助的成果;
(3)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4)申报成果为近5年(2008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6)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推荐限报1项;届时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3. 请各位申报人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4点将项目申请书连同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的研究工作的书稿成果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送达至下沙校区综合楼科研处1055室。
联系人:赵延敏 联系电话:0571-28877178。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科技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