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引进海(境)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引进海(境)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2013〕89号),现将2013年度引进海(境)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2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优先支持已列入2012年统计(浙科发外〔2012〕272号)的载体。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附件1)及《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附件2),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至:yyy@zjgsu.edu.cn
2.省内共建单位与国(境)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省属高校限报1家。
请各相关引进海(境)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并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
联系人:叶彦莹,电话:28877173,E-mail:yyy@mail.zjgsu.edu.cn
附件:
1.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
2.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
3.关于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3〕86号)
4.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浙科发外〔2005〕214号)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引进海(境)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外〔2013〕89号),现将2013年度引进海(境)外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2年6月30日前正式签约,运行良好,尚未获得过以奖代补的创新载体。优先支持已列入2012年统计(浙科发外〔2012〕272号)的载体。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附件1)及《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附件2),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至:yyy@zjgsu.edu.cn
2.省内共建单位与国(境)外单位的共建协议书;
3.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的博士、副高职称以上高级技术人才的学位或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5.省内共建企业上年度负债表与损益表;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省属高校限报1家。
请各相关引进海(境)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并于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研处。
联系人:叶彦莹,电话:28877173,E-mail:yyy@mail.zjgsu.edu.cn
附件:
1.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以奖代补申报书
2.2013年浙江省以奖代补申报载体汇总表
3.关于引进“大院名校”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3〕86号)
4.关于对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实行以奖代补的意见(浙科发外〔2005〕2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