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时间:2013-11-01浏览:376

 各项目负责人:(名单附后)
    请项目负责人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给你们的邮件通知的要求尽快填写项目计划书,并于9月5日前上传电子版给基金委,同时把一式二份纸质材料交科技处计划科1055室。

填写时注意事项:
   1、按各学部的要求填写。
   2、按计划书的填写说明填写,并按专家修改意见(如有的话),。
   3、如研究经费、研究内容与申请书相同,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按申请书的预算填写、研究内容应写:按申请书的研究内容执行。如研究内容专家有建议修改,则按专家建议详细填写修改后的研究内容。
   4、差旅费中的参加会议的有关费用不包括参加国际会议的有关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包含此内容,避免重复预算)。
   5、经费预算中的说明应尽量详细明确,做到如实预算。
   6、经费预算有比例要求,按严格按比例要求。通常管理费按5%提取;劳务费(主要指的是临时工及研究生的劳务费,而不项目组成员)不得高于15%;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得高于15%。详细见基金委网的有关管理条例。
                               科技处
                           2012。8。27
名单:
傅可昂,陈振龙,王炳兴,陈小余,任格瑞,吴礼光,金米聪,刘惠君,冯立芳,郑小林,吕黎,周德,应必娣,殷锐,傅均,
朱平,朱晓亮,戴文战,王勋,王伟明,凌云,潘可文,孙琦,
谢诗蕾,包兴,孙元,李进,吴波,项国鹏,柯孔林,吴义爽,
赵连阁,周小梅,程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