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课题申报通知

时间:2014-05-26浏览:399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省浙商研究中心的研究规划以及浙商发展现状,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2014年课题指南》(见附件),2014年度基地申报课题应与课题指南高度吻合。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并成为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研究者。
    3、课题组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4、课题组要具备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5、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二、课题评审
    2014年度基地课题采用两轮评审制。
    1.第一轮初审。由基地依托单位、基地及基地学术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基地研究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于正高职称的专家学者进行初审,其中基地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1/3,外单位专家不得少于1/3。基地推荐的初审入选课题数为拟立项数的3倍,其中外单位研究者申报的不得少于1/3。
    2.第二轮评审。由省社科联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实行分级梯度评审,即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

    三、经费资助
    本年度获得省级立项的课题,重点课题由中心给予5万元的资助经费,一般课题给予2万元的资助经费。各类课题经评审通过立项,并与浙商研究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课题获批准后先拨付60%的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40%的经费。
     
    四、有关要求
    1.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结题时须有相应级别的实际工作部门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的成果形式包括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各类课题的结题要求以《课题立项协议书》有关内容为准。
    2.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不接受延期申请;基础理论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2014年10月起算。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自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将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见附件2)于2014年6月20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qingshen09@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书和活页的纸质版(其中申报书2份,活页9份、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于 2014年6月23日送交至浙商研究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青,联系电话:0571?88905711,手机:13588068236
E-mail:qingshen09@163.com
中心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1号行政楼405室,邮政编码:310012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商研究中心2014年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浙江省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及活页
                                                                           浙江省浙商研究中心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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