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14-11-28浏览:411

旅游学院党政联席会是学院最高决策机构,它既涉及到学院今后的发展,也涉及到日常的教学安排、人员配备、职务评聘、资金使用和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内容。为了保证学院工作正常开展和学院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现根据旅游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党政联席会各项制度,以保证学院工作的正常运作。

一、党政联席会人员组成:

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各系室主任、院办主任、学办主任等组成。

二、党政联席会召集和主持:

党政联席会由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出差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出席会议时,由党总支记主持,如果院长和书记均不在学校,由院长指定的人员主持。

三、党政联席会召开时间:

院党政联席会每1-2周召开一次,作出重大决定时,必须有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为有效。

四、党政联席会会议程序:

院党政联席会应事先确定议题,议题由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协商后提出,也可先由主管副院长提出,经院长与党总支书记认可后,由院长确定。会议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院党政联席会如果涉及到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问题,应该就所议事项提前向院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党政联席会根据事项重要程度进行表决,原则上规定超过与会人员三分之二才能有效。

五、议事范围:

1、学院定位、发展方向、办学思路、发展规划等重要问题;

2、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的问题;

3、学院工作计划与总结;

4、院属机构的设立、合并与撤消;(上报人事处审批)

5、学院学科发展规划的审定;

6、学院教学规划和教学方案的审定;

7、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

8、学院科级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的考核、选拔,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9、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人事管理和人才引进工作;

11、本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和基金使用情况;

12、大额资金购置项目和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13、创收和利益分配问题;

14、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问题;

15、师生中评选先进、推荐优秀、申报奖励、批评与处分等问题;

16、其他涉及学院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自利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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