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时间:2014-11-28浏览:94

为了维护实验室的正常工作,保证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制度如下: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分管人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事故等工作,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严禁违章搭电与超载用电。用电设备系统要做定期检查。

四、进入实验室学习和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未经实验室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实验时要服从指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

五、实验室的钥匙管理应有制度,非经实验室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

六、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整洁、科学、规范、文明、有序的原则。每天应安排值班人员打扫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大扫除。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室内就食、吸烟。入室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意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得在桌椅、墙壁和仪器上涂画,并保持室内整洁。

七、第一次使用前,教师必须向学生提出安全、卫生要求,试验结束后,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并关好门窗、水、电方可离开。

八、实验室要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九、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上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十、严格易燃品的管理,一切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存放,并固定专人负责。

十一、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甚至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旅游学院实验室对本规定保留解释权利。

                                      旅游学院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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