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图书借阅规则

时间:2014-11-28浏览:442

一、  本室书刊一律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随意自取。

二、  本室图书资料专供我院教师、研究生借阅,本科生可在本室阅览。

三、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教师每人每次限借6本,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3本,借阅期限教师为半个月,研究生为一个星期。如果所借图书已经到期仍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但必须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将停止使用本室资料三个月并赔偿损失。

四、  工具书、现刊、过往期刊合订本不外借,仅限室内阅览,如有需要可复印。

五、  读者所借书刊必须保管好,不得遗损、涂污、批注、划线、撕破等,违者照价赔偿(独本图书则按原价的10倍赔偿)。

六、  上述规定,请读者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