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

时间:2017-12-06浏览:382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2015410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拟吸收 李磊宁 43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1557日至2015512日。

公示联系人:张明飞、徐宝见,联系方式:057128008160,邮箱:hanky20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