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20浏览:117

为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浙江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浙商大研[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2019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意见。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我院旅游管理学术型硕士和城乡规划学术型硕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超过招生计划,不接收调剂。

(二)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超过招生计划,需进行生源调剂。

(三)依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我院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四)依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做好调剂工作。调剂基本条件规定如下: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

2.成绩须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一区相关专业的标准;

3.调入专业与旅游管理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考生可以调剂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调剂过程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6.总分达到国家总分线70%并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审计专业等学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业。

(五)调剂程序:

1.3月20日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和需要调剂的名额,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

3.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36小时)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六)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具体要求

强化复试考核,加强考生诚信评判及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一)复试内容

1.硕士研究生复试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小时。旅游管理硕士的复试内容是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城乡规划硕士的复试内容是城乡规划专业知识。面试包括专业能力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保质保量完成各考核环节,面试环节做好详细记录,对每名考生的考核过程全过程录音、录像。

报考旅游管理学术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旅游管理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两门;报考城乡规划学术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城乡规划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科目一门。

复试中充分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注重综合素质的考核,体现质量第一的原则。

2.面试程序、评分参考

(1) 面试程序:

①由记录员(复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信息有疑问,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②考生自我陈述(1-2分钟);

③老师提问(一般为3-5个问题);

④考生回答;

⑤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

⑥考生对答辩记录内容认可签字后离场;

⑦参加答辩老师现场评分。

(2) 面试评分参考:(100分)

① 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知识面30

② 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20

③ 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等)20

④ 综合素质与能力30

(3)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复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旅游管理学术型硕士和城乡规划学术型硕士: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其中,复试中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30%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TA):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其中,复试中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0%;面试(含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25%,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折算后)占录取总成绩的5%

低于复试或面试成绩满分60%,视为复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视同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

2019年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自327日开始,计划于4月初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4月底前结束。

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复试进程,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要求,经学校审核后,向考生发布。

体检时间安排在324-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的管理和监督

我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学院实行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布制度,在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上,对计划安排、考生成绩、复试和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布。

浙江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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