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2020学年第二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0-04-29浏览:410

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和引导发展对象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和学校党校安排,决定于近期举办2019/2020学年第二期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发展对象。即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的发展对象。

二、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5个模块,分别是专题辅导报告、网上党校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和网上测试。

1.专题辅导报告由各分党校组织,可以采用联合办班的方式,由主办的二级分党校负责,至少安排4讲,1次课计2个学时,共计8个学时。

2.网上党校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党校学习平台”进行。(1)学时要求:总学时需达到10个;其中必修学时6个。(2)开放时间:320-520日;(3)学习程序:各分党校将学员按网上党校学员导入模板格式(见附件1)导入学习平台后,学员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学习。

3.个人自学,计2个学时。(1)内容:《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2)关注“共产党员”微信,进入“学习进行时”栏目学习相关内容。

4.交流研讨,计4个学时。各分党校需安排半天时间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

5.网上测试。学员在完成前4个模块后,党校将开放自测平台,每个学员有3次自测机会。自测须达到60分。

三、培训要求

1.积极参加党校学习,按时到课,不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严格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须由分党校批准,无故缺课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培训考核为不合格。

2.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课余合理安排时间认真自学,做好自学笔记。

3.交流研讨要求学员事先围绕分党校确定的交流主题做好准备,同时将交流发言提纲上传至网上党校平台(心得列表-发表心得-类别-交流讨论)。

4.参加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是入党的基本条件。

 

联系人:许郑晗

邮箱:xuzhenghanlisa@163.cpm

电话:0571-28008166

 

              中共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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