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试行)》,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试行)》,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4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务办蒋老师联系,联系 话:28008157, 邮箱地址:jiangguifang20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