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公告

时间:2023-09-21浏览:354


亲爱的各位考生:

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接收2024年“推免研究生”工作正式启动,相关接收工作通知和文件也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学子申请加入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大家庭!


一、学院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前身为1986年成立的原杭州商学院餐旅企业管理专业,是全国最早创办旅游管理专业的院系之一,是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也是浙江省高校中唯一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旅游管理人才培养体系的学科性学院。依托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是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学院设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城乡规划三个本科专业,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MTA)、城乡规划三个硕士点,旅游管理博士点和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2021年,旅游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2年,酒店管理专业获得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据2023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旅游管理专业位列全国第16位,浙江省第1位;酒店管理专业位列全国第4位,浙江省第1位。城乡规划专业位列全国第46位,浙江省第3位。

学院研究实力雄厚。近年来,在《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Tourism Management》、《Journal of Travel Research》、《Journal of Sustainable Research》、《管理世界》、《南开管理评论》、《经济地理》、《地理科学》、《旅游学刊》、《光明日报》(理论版)等国内外报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浙江省社科基金等30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多项。


二、接收学科

01 旅游管理博士点(专业代码:120203

现有博士生导师5位。旅游管理博士学位点旨在培养具备扎实、深厚和系统的旅游管理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旅游管理的学术研究范式和前沿动态;系统掌握旅游管理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能开展创新性研究;了解旅游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思想、理念和方法,独立承担本学科教学和研究工作,促进旅游管理教育和实践发展的学术型人才。

本博士点下设有5个主要研究方向:文旅企业创业管理与创业生态系统,旅游开发管理与信息技术,旅游者行为与目的地营销,旅游福祉与无障碍旅游,乡村旅游与供应链管理。


02 旅游管理硕士点(专业代码:120203

现有硕士生导师25位。旅游管理硕士点(学术型)旨在培养具有优良思想品德、国际旅游管理视野、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技能水平高,同时具备优秀管理素养和创新精神、独立研究能力、领导力与决策力的中高端复合型旅游专业人才。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有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大中型旅游企业、高等院校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等。

本硕士点下设3个主要研究方向:旅游企业管理;旅游经济与区域发展;数字旅游与新兴技术。


03 城乡规划硕士点(专业代码:083300

现有硕士生导师10位。城乡规划硕士点旨在培养适应国土空间规划、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需求,以城乡土地利用和物理空间规划为核心,具备扎实的城乡规划理论和相关知识,具有“全域视野+空间思维+未来眼光”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思维逻辑能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具备全面综合素质的城乡规划和设计的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和研究型人才。

本硕士点下设3个主要研究方向:城乡与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技术与管理。


三、接收计划


特别说明:普通直博生培养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时间为2,除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外,还可享受每年12000元的直博生助学金;中期考核合格后进入第二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普通直博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如中期考核不合格,或在第二阶段学习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并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经导师建议、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


四、申请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926日左右,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网上支付。

2.考生在规定时间(929日左右,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网上报名。符合条件者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经学院审核,由学院通过系统向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复试通知。后续,考生根据学院通知安排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现场复试,请关注后续通知。


六、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学年,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均为15000/·学年。学校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2000/·学年。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0/·学年。

3.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奖励额度为:一志愿考生(含推免生)奖励学费的100%,调剂志愿考生奖励学费的80%。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学年。

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100%全覆盖。硕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2000/·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0000/·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8000/·学年(奖励比例50%)。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学年(奖励比例50%)。

4.校长特别津贴

学校对推免硕士生和推免博士生提供“校长特别津贴”,其中推免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 10000 元,推免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 20000 元。

5.学院校友奖学金

学院设有“第六空间”校友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年奖励总额为人民币10万元,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三个等级,一等奖设6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设10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设20名,奖金各2000元。

6.“三助一辅”岗位

学校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同时,学校向在校研究生提供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岗位,学生可根据需要申请。

7.“绿色通道”制度

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允许先入学,后缴费。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说明:上述奖助政策的资助范围为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群体)。以上政策如遇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和学校通知为准。


七、招生咨询

梁老师:0571-28008148

浙商大旅游学院硕士招生咨询QQ群:78381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