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商大研〔2021〕147号)、《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院评审,确定了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23年2021级、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11月3日下午16:00前向学生办公室反映,联系人:林老师,电话:28008162。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情况的,可向学院纪委反映,联系人:商老师,电话:28008154,邮箱:zjgslv@126.com。
附件2: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xlsx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