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根据本人申请、组织培养,经2023年11月1日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拟吸收董婷等1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反映被公示人或发展程序方面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
公示联系人:林涛,董长鹤,联系方式:28008161,邮箱:11320843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