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时间:2024-04-11浏览:344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创业和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16]13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关于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细则(试行)(2022版)》,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411-2024年417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教务办荣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57,邮箱地址:ryh29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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