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2015级)

时间:2019-04-17浏览:184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各班级: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教[2007]184号)和《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经本人申请,学院学生创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9417-2019423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陈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8008157,邮箱地址:danlu_chen@126.com


附件: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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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7

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学分认定结果公示